| 内设机构
中共渭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渭源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主管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对县委全面负责。监察局仍属于县政府序列,接受县政府的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中共渭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渭源县监察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地、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决定、命令的情况,
研究制定执法监察工作方案及其实施计划,并积极配合上级机关认真组织落实。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报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严重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好的经验,提出解决的办法。
(八)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纪委、县监察局下设办公室、综合室、执法监察室、信访室、检查室、审理室等6个职能室。
(一)办公室
职责:起草有关综合性文件、材料,承办机关各类文件的登记、编号、打印、传递、分发、归档和文字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纪委印章的管理使用,统计报表的综合上报及刊物资料的征订、管理发送工作;负责纪委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及其它工作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纪委常委之间的工作联络,协调各职能室之间的业务关系;批办下级组织有关纪检监察工作和业务问题的请示,督促各室及时准确的答复;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和防范的措施,为领导决策、准确执纪提供材料;负责了解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地、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指示政策、规定的情况,搞好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工作;掌握了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调整及工作思想状况,为领导和组织部门考察、调配干部当好参谋;搞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本机关干部职工的考核考勤和各项机关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经费、财产和车辆管理;做好机关安全、卫生、生活、福利、办公用品等后勤保障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来人接待,搞好机关的计划生育、扶贫、劳动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党风监察综合室
职责:负责了解和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指导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综合分析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负责全县的纠风工作,承担纠风办的日常工作;负责收集、综合行政监察工作的情况,起草相关文件、材料及处理日常事务;承办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管理监察局印章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纪检监察信访室
职责:搞好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及时阅办信件,耐心听取情况,协调有关单位积极解决问题;搞好信访信件的登记、转送工作,督促检查批转要结果信访案件的查处和转办信件的落实情况;承办各类信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渠道的上下联系,总结经验,提供建议;搞好信访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纪检监察检查室
职责:根据《党章》和《准则》要求,检查全县党员和党组织违犯党章、党纪的案件;依据《行政监察法》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承办上级批办的案件;指导帮助下级组织的案件查处工作;及时填报案件报表,写出案件分析报告;负责督促催办批要结果的重点案件的查处工作;对立查的案件,查清事实,写出调查报告,与本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及获取的证据材料等移送审理,并对审理中提出的问题,作出必要的说明或进一步调查取证;主动深入基层,深挖案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纪检监察审理室
职责:负责审理下级组织讨论的需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和县监察局研究审批的案件;负责审理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的各类案件;负责审理下级纪检机关对同级党委、政府处理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查或复议的案件;负责审理呈报上级党委、纪委及政府、监察局审批的各类案件,审理下级党委,纪委及纪检机关呈报的备案案件;审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案件;按"二十字"方针把好审理关,写出审理报告,提交有关会议,及时起草处理意见、处理决定或批复;负责督促处理决定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做?quot;回访"工作;做好各类案件档案的管理工作,及时填报有关统计报
表;对下级进行审理业务指导,总结交流审理工作经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执法监察室
职责:依据《行政监察法》和《执法监察办法(暂行)》的规定和要求,监督、检查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情况;提出执法监察工作的计划、建议,并积极贯彻实施;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执法监察工作的检查活动;参加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有关检查活动;及时填报各类相关的统计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本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下设办公室、信访室、检查室、审理室、综合室、执法室。有职工18人,其中女3人。研究生1名,本科6人,大专10人,中专1人;副县级1人,正科8人,副科5人科员以下3人,工人1名。
领导简历
杨正昕 中共渭源县纪委常委、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1988.10参加工作,1995年6月至2005年7月先后任祁家庙乡党委副书记、任麻家集乡党委副书记、县纪委纪检监察信访室副主任、任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任县纪委常委、纪委副书记;2005.08任县纪委常委、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克杰 中共渭源县纪委常委、纪委副书记
1988.3参加工作; 1997年2月至2005年12月先后任峡城乡副乡长兼经委副主任、峡城乡党委副书记、任峡城乡乡长、任峡城乡党委书记、县乡公路管理站党支部书记;2006.01任县纪委常委、纪委副书记。
张福平 中共渭源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
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至2004年7月先后任北寨乡副乡长、杨庄乡副乡长、党委副书记、县委党史办副主任、县委党史办主任、县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2004年8月任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赵炳权 中共渭源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
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9月至2005年1月先后任县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审理室副主任、任县纪委常委、县纪委纪检监察审理室主任;2005年2月
任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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